正史

正史: 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正史削繁》。纪传体史书皆以帝王本纪为纲,被称作正史。《隋书·经籍志》二:“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唐刘知几将正史、杂述并举,对凡记一朝大典者,如《尚书》、《春秋》,亦称之。《明史·艺文志》则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之。至清乾隆四年(1739),定《史记》至《明史》二十四史为正史,私家不可擅增。正史遂为官修史书之专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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