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志为乐: 魏晋时积康提出的审美教育观。《与山巨源绝交书》:“故四民有业,各以得志为乐。唯达者为能通之。”《家诫》:“人无志,非人也。 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二,耻躬不逮,期于必济。”意谓美育能帮助人实现自身的志趣,从而达到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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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 拨弦乐器。本作“批把”。汉刘熙《释名》:“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像其鼓时,因以为名也。”秦汉之际由西域传入的琵琶和南北朝时传入的琵琶形制有别。前者乃波斯长颈琵琶,后者则为短颈,至唐..
绝旬: 又称“截句”、“断句”、“短句”、“绝诗”。截、断、短、绝,义均相似。唐代律诗形成之前,已有五言绝句,亦押韵,但平仄较自由,如《玉台新咏》中即载有《古绝句》。唐以后通行者为近体,诗绝句平仄和押韵都有一定要求..
呼而础之: 古代音乐教育测试方法之一,用以鉴别初学者。《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夫教歌者,使先呼而讪(转音)之。其声反清徽者,乃教之。”意即教师令学唱者先放声急呼,继而转变音调,能回到清越的徽音,才施教。同篇又载另一测试..
胡笳: 古管乐器之一。又名笳。汉代流行于塞北和西域一带,是汉、魏鼓吹乐中主要乐器。《通典·乐考》:“胡笳似觱篥而无孔。”其形制,据《太平御览》引《蔡琰别传》载:“笳者,胡入卷芦叶吹之以作乐也,故谓曰胡笳。”宋陈旸《..
排律: 又称“长律”。律诗之一类。由于按照一般律诗的格式铺排延长而成,故名。每首至少五韵十句,亦有长达百韵者。首尾两联之外,中间诸联均对仗。通常为五言,七言较少。唐代科举考试例试律诗,一般用五韵、六韵、八韵五七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