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 : 平面构成是在二维的平面空间中,将各种形态(包括具象形态和抽象形态——点、线、面、体) 按照一定的秩序和法则加以分割和组合,以创造艺术或设计上有意义的或有趣的理想形态的组合方式。它是从 “包豪斯”(Bauhaus) 精神发展而来的现代设计教育体系中作为基础训练的 “三构成” (即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教学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俄国的构成主义、蒙德里安的风格派绘画以及康定斯基的抽象绘画。
平面构成是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审美理想相结合的产物,它综合了现代物理学、光学、数学、心理学等的成就,摒弃了传统美术客观再现对象的描绘手法,并受到西方现代美术重形式、重抽象表现和包豪斯的新造型观念的影响,着重以抽象形态为主,强调形态之间的比例、平衡、对比、节奏、律动等关系,具有变化无穷的表现力和朴素的理性美。
著名的瑞士设计教育家约翰尼斯·伊顿说: “自发的创造力是艺术活动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对于艺术家或设计师来说,知识和技能固然是不可少的,而丰富的想象力和对美的敏感才是将知识与技能转化成创造力的关键。平面构成正是培养创造力的基础训练,它可以排开实用的目的要求,如功能、材料、造价等关系,单纯研究形式美的造型文法,并将带有普遍性的造型规律用于指导设计实践活动,如广告设计、印刷设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纺织印染设计、时装设计等,在规律与突破之间有效地挖掘人的创造潜力。
形态是平面构成研究的主要课题,形态是事物的外部特征。在平面构成中,我们将形态分为概念形态 (Ideal form) 和现实形态 (Real form),概念形态又叫做理念形态、抽象形态或纯粹形态,主要有几何形、有机形和偶然形; 现实形态即具象形态,主要有人为形和自然形。
点、线、面、体是形态构成的四大要素。点,在几何学上只有位置,而无大小和形状,然而在造型学中,点不仅有位置,而且有大小、面积和形状。在现代视觉设计中,点是一切形态的基础,它不但能展现几何形状,同时也能展现复杂的自然界中的各种形态,具有丰富的表现性格。点依据水平与垂直方向的排列可以成为静的构成,点不依据水平与垂直方向的排列,而沿着斜线、曲线、涡线等方向的排列,则可以成为动的构成。利用点的大小与排列距离的变化,可以构成有节奏韵律感的设计,同时也可构成不同明暗色调变化的图形,构成有空间立体效果的图形。我们每天的报纸就是将图形中的浓度谐调换成单位面积大小的点来表现完成的。线,是点移动所经过的轨迹,在几何学上,线是只有长度,而无宽度的,但在造型学上,线不仅有长度,还有宽度。直线和曲线是线的两大系列,除此之外,支配线变化的因素还有长短、粗细、方向以及线边沿的粗糙与光滑等。在设计中,线不仅有划定空间的作用,同时我们可利用线的这种造型要素构成各种有性格的图形,如直线构成明确而理性,曲线构成柔和而感性,光滑的线精致、工细,粗糙的线原始、粗朴,垂直的线崇高、严肃,水平的线平静、安定,倾斜的线充满运动感和变化感,等等。同时,利用线的不同方式的集合,可以产生具有面的性质和空间前后关系的图形,如粗线比细线有前进的感觉,密集的线比疏散的线有后退的感觉,等等。面,是线不沿原有的方向移动时所形成的,同时,它又可在已经给予的面上,通过切断而获得新的面。面有长度、宽度而无厚度,具有位置及方向的性质,它是体的外表。点扩大可以成为面,线增加宽度也可成为面,因此,点、线、面之间的关系是相对而言的。面的形象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①几何形——使用圆规、尺子等工具而绘成的图形,有着理性的明快、数理的秩序与机械的冷感等性格。简洁明确的几何形构成的图形易于被人们所识别、理解和记忆;②有机形——由具有一定程度的曲线所组成,富有内在的力感,是自然中外力与物体内在力相抗衡的作用而形成的形态,有着纯朴的、温暖而富有生命力的感觉;③徒手形——不用圆规和直尺而自由描绘,或用刀刻、用剪刀剪成的图形,能充分流露出作者的个性和情感;④偶然形——应用特殊技法和材料,依自然力的偶然效果而获得的天然成趣的图形,具有神奇变幻的魔力,是利用偶然因素提炼美的造型的一种方向。面依据面本身的轮廓、轮廓的浓淡虚实,以及面内部的质感等因素而形成硬与软,明确与模糊等不同的视觉感受。体,是在二维平面上可以表达出远近空间感觉的形态,立体是一种空间存在形式,有立体感的东西,同时也具有空间的效果。利用点的大小与疏密排列,线的疏密与粗细的排列,利用平行线方向的改变,利用面的重叠、弯曲、阴影以及透视变化等,利用色彩变化,肌理变化,矛盾空间变化都可以在二维空间中造成有立体空间纵深幻觉的图形。
在平面构成活动中,分割与组合是两种最主要的造型方式。分割就是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将整体分成部分,如书报的版面设计,平面广告设计等。常用的分割方法有:等形分割和自由分割。等形分割要求被分割成每一单位的形状完全一样,也可把分割界线加以取舍,取得规整中见生动的效果; 自由分割则是排除数理规则,将画面任意进行分割,具有自由活泼的感受,但应注意画面的统一感和各部分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主体感要强,不能有零乱的感觉。所谓组合就是指占据着一定空间位置的形与其他形之间的位置与相遇关系,它直接影响着图形的效果,图形的变化也因组合方式的多种多样而产生无限的变化。形组合的方式主要有:分离方式(即形与形不连接)、接触方式(即形与形相连接)和重叠方式(形与形相重叠,又分部分重叠和全部重叠)。
基本形和骨骼是平面构成中两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基本形是设计编排中的一个基本单位元素,基本形的构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简单的形之间相加合成或是相减切割的方法而获得,基本形具有形状、大小、色彩和肌理等特征,基本形的组合可以构成新的图形,其变化是无限的。基本形的设计要求简洁,以简单的几何形为佳,并注意设计基本形的形态变化,使之在编排时产生形态融合和间隙空间。基本形的组合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分为规则构成和自由构成,规则的构成有线状的排列、面状排列、环状排列、放射状排列和对称排列。骨骼是对空间的分割形式,规定着基本形的编排位置,使之成为有规律、有秩序的构成。有时,骨骼也成为构图中形象的一部分,骨骼的不同变化会使整体构图发生变化。骨骼分为规律性骨骼、非规律性骨骼、作用性骨骼、非作用性骨骼、可见骨骼和不可见骨骼。规律性骨骼有着严谨的数理秩序,基本形严格按照骨骼排列,有强烈的秩序感,主要方式有等分,渐变和近似等;非规律性骨骼没有严谨的骨骼线,构成上比较自由;作用性骨骼是划分基本形各自单位界线的,基本形在骨骼单位内可改变位置、方向、正负,甚至越出骨骼线,骨骼线可以对基本形加以切割、取舍使基本形彼此联合,产生丰富的变化;非作用性骨骼有助于基本形的排列组织,但不会影响它们的形状,也不会将空间分割为相独立的骨骼单位:可见骨骼是指骨骼线明确地表现在构图中,与基本形同时存在;不可见骨骼是指一种概念骨骼,它是基本形编排的依据,但在图面中不存在。基本形和骨骼采取不同的联合方式,可以构成无穷变化的图形。
肌理与质感是形态的表面特征,是构成平面视觉感受的一种很重要的语言。不同的材料肌理具有不同的质感,粗糙的与光滑的,透明的或是半透明的,软的或是硬的,有花纹的或是无花纹的。质感不仅属于视觉,同时也属于触觉,所以,我们将肌理分为平面性的视觉肌理和有起伏变化的触觉肌理。视觉肌理是只能用眼睛去感知,而不能用手指触摸而得到的视觉感受,视觉肌理的获得可以通过手绘、机械仪器制作、拓印、液体颜料的喷、洒、刷、吸水纸的浸染、用刀刮刻、摄影暗房技术的特殊技法,以及不同材料的拼贴等方法; 触觉肌理除了可以通过眼睛观察到,而且能用手指触摸感知到形态表面的起伏变化。触觉肌理的获得可以用现存的不同质感的材料,如布、树叶、绳线、金属薄片、石膏、泥上,将现有材料经过敲打、冲压等手段改变其表面的性质,或者将材料打碎分细,再重新加以组合,造成新的肌理,从而改变材料原有的肌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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