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甫 : 重庆《国民公报》社长。四川巴县人。字伯申。1905年留学日本,入明治大学学习法律。同年8月20日,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首批入盟并担任同盟会总部书记部书记。1906年9月,《鹃声》杂志在东京创刊,和雷铁厓、董修武、邓絜担任编辑,为该刊主要撰稿人之一。1910年回国后,与杨沧白、张培爵在重庆组织乙辛学社,担任同盟会四川分会会长。辛亥革命后应邀到南京,担任临时大总统府秘书。1912年1月2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被选为参议员并担任审议长。同年4月,随临时参议院迁驻北京。二次革命失败后,逃离北京。后任国民党文事部长。1924年曹锟贿选总统丑闻暴露后,联络过去同志进行反贿选活动。失败后返回上海,以律师业务谋生10余年。抗战爆发后回到四川,担任四川省临时参议会议长。1939年7月至次年5月,曾在成都《新新新闻》发表《临穴的回忆》、《二十九年度的两个重大课题——制宪与自治》、《何谓法治?》、《中国宪政运动成功的必然性》等文。同年“星芒社”成立董事会,与谭创之分任正副董事长。1940年11月,张群任四川省政府主席,应邀担任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抗战胜利前后,任国民党四川省党部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等职。1947年7月,成都《中兴日报》 (原《成都中央日报》)成立董监会,任常务董事。1948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政府立法委员,并继任重庆《国民公报》社长。同年8月,蒋介石又亲自提名其担任大法官职。1950年春被捕,1951年在狱中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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