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报 : 中国古代报纸的一种概称,是宋代以来古代人对封建官报最经常、最习惯使用的一种称呼,近代以来人们通常泛指历代的封建官报。邸报的邸起源于汉朝,是地方各郡设置于京城的朝宿之舍。《西汉会要》 称: “郡国皆有邸,所以通奏报,待朝宿也。” 但留存至今的汉朝文献中,还没有关于发行邸报的记载。唐朝虽然有了类似于邸报的原始形态的报纸,但唐人文献中也还没有 “邸报” 的称呼。“邸报” 这一名称,最早出现于宋朝。宋仁宗庆历2年 (公元1042年),时在陕北守边的范仲淹在写给秦凤经略安抚招讨使韩琦的一封信中有 “顷接邸报” 一语,这是宋代公私文献中关于 “邸报” 的最早记载。此后,在王安石写的 《读镇南邸报》 诗、司马光信中提到的 “比见邸报” 语、苏东坡的诗句 “坐观邸报谈迂叟,闲说滁山忆醉翁” 等中,都曾提到过邸报。到了南宋时期,邸报的称呼更频繁地出现在当时人的诗文集、书信及臣僚们的廷对和呈递给皇帝的章奏中。甚至还有通过看邸报来议论时事政治的,如刘埙就曾引述过张诚子的一首 《观邸报》 诗: “西风飒飒雨萧萧,小小人家短短桥; 独倚栏杆鹅数匹,一群孤雁在云霄。” 是专以讽刺国事风尘的南宋小朝廷无济世安民长策的。总之,在宋代官报的众多称呼中,使用频率最多的当首推邸报。宋以后,邸报的称呼一直被沿用,也有被称作邸钞、阁钞等的。我国现存最早的邸报为 《万历邸钞》 (公元1573—1619年)。邸报的内容包括: 1、皇帝的诏旨; 2、皇帝的起居; 3、官吏的任免; 4、臣僚的章奏; 5、战报; 6、刑罚等。邸报的禁载事项为: 1、灾异; 2、军情; 3、朝廷机事; 4、未经批准公布的臣僚章疏。为了加强对邸报的控制和管理,宋朝从真宗咸平2年 (公元999年)起,还曾经实行过 “定本” 制度,可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新闻检查制度,即 “进奏院所供报状每五日一写,上枢密院定本供报”。具体做法是: 进奏院将编好的官报样本先送枢密院或门下省的给事中审查,经过审查通过的样本称 “定本”; 进奏院向地方拨发的官报,必须以 “定本” 为准,不得擅自增减。这种预检制度,可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新闻检查制度。关于邸报的印刷,明清之际著名学者顾炎武在 《与公肃甥书》 中说: “忆昔时邸报,至崇祯11年 (公元1638年) 方有活版,自此之前,并是写本。” 这说明,作为封建官报的邸报,长期以来基本上是手写的。但也不排斥部分邸报有用雕版印刷的可能。明思宗崇祯5年 (公元1632年),祁彪佳在 《祁忠敏公日记》 中记载了北京有一个名叫何光烨的人,专以 “送邸报为业”,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有姓名可考的职业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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