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档案事业 : 印度是世界古老文明发源地之一,有悠久的档案工作历史。7世纪中国造纸技术传入之前,印度以桦树皮和棕榈树叶为书写记事材料。当时讨论政治事务的会议和佛教徒的会议都有办事员作记录,这些记录就成了当时的档案。中国唐代高僧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记述:南印度恭建那补罗国"城北不远有多罗树林,周三十余里,其叶长广,其色光润,诸国书写,莫不采用。""至于记言书事,各有司存。史诰总称,谓尼罗蔽荼,善恶具举,灾祥备著。"说明了印度古代所用书写材料和存档制度。到15世纪中期出现了维贾亚纳加尔国王档案馆。1574年莫卧儿帝国的阿克巴皇帝也下令建起了国王档案馆,收藏国家税收、皇宫开支和军费开支等方面的档案,并指派14名官员负责管理档案,设值班制度,日夜看守。皇帝还另设官员记录帝王的起居和言行,所作记录呈皇帝批阅后收存。这种制度延续到1857年英国殖民者废除印度最后一个皇帝为止。
英国入侵后,在印度建立殖民政府机构──公务部和机密部。公务部负责航运、税收、会计等事项,机密部负责对外事务和军事计划等事项。1797年公务部拨出专用房屋建立了有完善组织的档案馆,管理本部档案。机密部档案完全保密,不许外人接触。1889年孟买地方政府教育部官员弗勒斯特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报告,建议成立印度帝国档案馆,收藏全部古代档案。1891年帝国档案部成立,负责收集和保管1857年印度人民起义前的档案文件,弗勒斯特成为第一任专职档案官员。在此期间,还成立了马德拉斯邦和孟加拉邦档案馆。1919年,印度政府成立了档案咨询机构──印度历史档案委员会。1939年决定开放1880年以前的历史档案,供研究者查用。1947年印度获得独立,帝国档案部改组为印度国家档案馆,各邦也相继建立了邦档案馆。这些档案馆所藏档案记录了印度的古老历史以及受英国殖民统治和印度人民反对殖民压迫而斗争的历史,总藏量42000多米,其中有1630年的外交档案,1777~1902年的地图和大地测量材料及私人档案。由于印度的气候条件,用树叶、树皮写成的档案存留不多。这些档案文件含多种文字,如印地文、梵文、印度方言土语、波斯文、汉文、 英文、 阿拉伯文、藏文等。鉴于这种情况,有些学者曾主张按文种划分档案,但实际上行不通,仍按来源原则分类管理,编有档案目录和档案馆指南。
印度是联邦制国家,按宪法规定,中央政府无权颁布全国性的档案工作法令。1972年印度政府决定只对中央政府机关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示范的作用影响各邦的档案工作。据1978年统计,已有500个政府机关的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置于国家档案馆的监督之下。除了立法机关和最高法院机关的档案外,各政府机关凡满25年的档案文件要移交到国家档案馆保存,满100年以上的档案一律不得销毁,满30年的非机密档案则可以向公众开放。
印度比较重视培养人才和档案学术研究。早在1943年就创办了一年制的档案学校,附设在国家档案馆,招收大学毕业生,专修档案专业课程,免收学费,食宿自理。印度独立后,该校曾为阿富汗、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肯尼亚以及联合国培训了200多名档案人员。印度档案专家 Y.P.凯思帕利亚受国际档案理事会的委托撰写《档案材料的保护和修复》一书,1973年在巴黎出版,1985年译成中文出版。
印度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的成员国,积极参加各种国际档案活动。1976年,与西亚、南亚一些国家发起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西亚南亚地区分会,并在新德里召开成立大会。印度还应邀派档案专家到新加坡、尼泊尔、肯尼亚、塞内加尔和意大利等国档案部门担任顾问,并向一些国家的档案馆提供技术援助。印度在英国统治时期形成的档案,有许多收藏在英国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