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情报事业 : 中国为促进情报传播和提高社会利用情报能力所开展的社会活动。1956年,根据国务院制订的《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第57项任务,中国科学院设立科学情报研究所,1958年改称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同年,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陆续建立了科学技术情报机构。到1988年,全国已基本形成综合性、专业性科技情报工作体系。综合性体系由中国科学技术情报所,29个省市自治区和 6个计划单列城市以及地(市)、县情报机构所组成。专业性体系由国务院各部(委、局)科技情报所,和大型厂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情报机构所组成。专职情报工作人员共 6万余人。组织和领导全国科技情报事业的政府机关是国家科委科技情报司。
1987年,中国制订了《国家科技情报政策》,主要内容是:发展和完善国家情报系统;扩大文献搜集范围,合理安排文献资料布局;加强检索工具的编制;加强情报研究工作;采用现代化情报技术;加强情报用户需求调查和培训;实行情报成果的奖励;发展情报教育;组织情报产品的生产,实行有偿服务等等 (见中国科学技术情报政策)。中国还制订了 《1986~1990年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对中国科技情报事业的发展提出轮廓设想和指导原则。
为加强情报工作人员的培养,到1988年,在武汉大学、吉林工业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大学等60所高等学校设立图书馆学情报学系、情报工程系或专业。少数高校开始培养情报学硕士研究生。情报继续教育也在加强,多数部、委情报所和省、市情报所采用短训班、进修班形式培训在职干部(见情报教育)。
到1989年,据全国405个科技情报机构统计,其文献收藏已具有相当规模:外文科技期刊37万种,外文科技资料260万篇,外文图书480万册,专利说明书9.64万件,外文目录41万册,缩微胶卷72万盒,缩微平片320万张,机读磁带4300余盒。中文科技期刊57万种,中文科技资料170万篇,中文图书720万册。中文目录42万册。
中国重视与国际和外国科技情报组织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到1988年,中国已和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加拿大、瑞典、 澳大利亚、 南斯拉夫、菲律宾、泰国等建立了双边合作和交流关系。中国是国际文献联合会的会员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综合情报计划处政府间理事会的理事成员国。此外,还同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等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为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科技情报服务工作方式趋向多样化,除文献服务、检索服务、情报研究服务外,还开展了技术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情报-科研-生产全过程服务,举办技术信息市场和建立科技情报-生产联合体等,为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成效。如《进行国外科技情报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汉语主题词表》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985),《葛洲坝工程设计阶段的情报分析研究》等 6项,获全国科技情报系统成果一等奖(1986)。
展望中国科技情报事业,其主要发展趋势是:①情报服务向有偿服务方向发展,鼓励创收,加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服务效率。情报机构逐步由文献服务型向产业经营型发展。②情报新技术在情报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加强。1986年开始,中国已经和美国DIALOG系统、ORBIT系统和欧洲航天局ESA-IRS系统等7个系统,实现了联机情报检索。今后,情报存储技术、文献缩微摄影技术、光盘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引进,将促进中国科技情报事业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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