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 发展奥林匹克体育运动的全国群众性体育组织。简称“中国奥委会”。会址北京。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委员会议。它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成员为正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等),主持日常工作。每四年至少改选一次。执委会下设秘书处、联络部、宣传部、竞赛部等,由秘书长领导工作。中国奥委会的任务为:促进奥林匹克项目在中国的广泛开展;协助其他全国性体育组织举办体育竞赛和运动会;与有关单项运动协会合作,选拔运动员,参加国际奥运会,并提供费用和运动器材。由于国际奥委会某些负责人制造”两个中国”,中国奥委会曾于1958年宣布与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1979年国际奥委会通过决议承认中国奥委会为全国性体育组织,而台北的奥委会只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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