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 :
琅邪(今属山东临沂)人。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他先娶郗昙女为妻,后又成为新安公主驸马。幼年随父学书法,后学张芝草书,最后在王羲之、张芝的基础上另创新法,形成笔迹流泽、婉转妍媚的风格。唐张怀瓘说王献之的书法:行草之外,更开一门,非草非行,流便于草。他擅长各种书体,尤精行草书,与其父并称“二王”。
《鸭头丸帖》
今传为王献之的书法墨迹有:《鸭头丸帖》《廿九日帖》《中秋帖》等。其中,《鸭头丸帖》为行草书,2行15字,通篇气势充沛,上下笔笔相连,即使其中不连笔的字,而笔势仍相衔接,可以看到前后呼应的笔意和笔法上的丰富变化。此帖有宋徽宗“宣和”“政和”印,是王献之书法墨迹中流传有绪的作品。《廿九日帖》(辽宁省博物馆藏),行楷书,用笔秀媚飘洒,风流俊美,是王献之草书的代表作。传为王献之墨迹的《中秋帖》,曾被清乾隆誉为“三希”之一,但书法史家则认为是米芾从此帖节临的。王献之行草书,还见于历代摹刻之法帖中,北宋《淳化阁帖》卷九、卷十,集中收集了王献之的作品。王献之小楷以《洛神赋》为代表,流传刻本为《洛神赋》中一段,自“嬉”字至“飞”字止,共13行,因此又称《十三行》。其书法秀劲疏朗,布局有序,行距、字距都较空,宽绰间顾盼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