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344~386) : 中国东晋书法家。琅琊临沂(今属山东省)人。字子敬,小字官奴,王羲之第7子。官至中书令。他先娶郗昙女为妻,后又作了新安公主的驸马。幼年随父学书法,后又学张芝草书,最后在王羲之、张芝的基础上别创新法,形成笔迹流泽、婉转妍媚的风格。唐张怀瓘说王献之的书法:行草之外,更开一门,非草非行,流便于草。他擅长各种书体,尤精行草书,与其父并称二王。
今天传为王献之的书法墨迹,有《鸭头丸帖》(上海博物馆),行草书,2行15字,通篇气势充沛,上下笔笔相联,就是其中有不连笔的字,而笔势仍相衔接,可以看到前后呼应的笔意和笔法上的丰富变化。此帖有宋徽宗时"宣和"、"政和"印,是流传有绪的王献之作品(见彩图)。《廿九日帖》(辽宁省博物馆),行楷书,用笔秀媚飘洒,风流俊美,是王献之草书的代表作。传为王献之墨迹的《中秋帖》,曾被清乾隆誉为"三希"之一,但书法史家则认为是米芾从此帖节临的。王献之行草书,还见于历代摹刻之法帖中,北宋《淳化阁帖》卷九、卷十,集中收集王献之的作品。王献之小楷以《洛神赋》为代表,流传刻本为《洛神赋》中一段,自"嬉"字至"飞"字止,共13行,因此又称为《十三行》。其书法秀劲疏朗,从布局上看,行距、字距都较空,宽绰间顾盼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