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亦称“分隶”、“分书”、“八分书”。隶书的一种。魏晋至唐代,楷书也称隶书,原先有波磔的隶书,则被称为“八分”。南朝宋王愔称“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书,字方八分,言有楷模”。《唐六典》称“四曰八分,谓《石经》碑碣所用。”清刘熙载谓:“小篆,秦篆也;八分汉隶也。秦无小篆之名,汉无八分之名,名之者皆后人也。后人以籀篆为大,故小秦篆,以正书为隶,故八分汉隶耳。”清包世臣《艺舟双楫》载:“蔡邕变隶而为八分,八宜训背,言势左右分布相背也。”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称:“八分以度而言,本是活称伸缩无施不可”。还有学者考证,因隶字草创为新隶书(楷书),对于旧隶字须给予异名或升格,加以区别,故称“八分”。指其是八成的古体或雅体。但今人多认为这种字体左右分背,势有波磔,如“八”字左右分开,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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