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造型艺术的重要表现手段。由于眼睛视角是从眼球按照60度伸展出去的,任何物体在人的视觉中都有近大远小、近深远浅、近高远低、近宽远窄、近清晰远模糊等透视现象。透视分形体透视(又称“几何形透视”、“线条透视”)和空气透视(又称“空间透视”)。形体透视是根据光学和数学的原则,在平面上表现出事物的轮廓、空间位置及明暗投影的变化等。空气透视表现空间距离对于物体的色彩、明暗和明显度的影响。西方绘画和浮雕、摄影等,一般采用焦点透视法(又称“定点透视法”),即摄取物象只限定在一个视点、视向和视域。如在浮雕画面的组合中,各部都统一于一个焦点,呈现出对着画面正中观看物象的实景。中国画创作中还有一种散点透视法(又称“动点透视法”),即视点不固定在一点,而按一定规律作各种方向和线路的移动,把多个视点有机地组合在一个画面上。如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张大千的《长江万里图》,便有多个视觉中心。近代装饰性绘画、壁画等,也往往采用散点透视法。甚至摄影还有用现代拍摄印制技术造成散点透视的摄影画面的。在绘画、雕塑、摄影创作中,艺术家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和作品的内容要求,结合构图等造型手段,灵活运用透视法,可以使表现的物象具有逼真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产生生动感人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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