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音乐和无标题音乐:前者泛指带有文字标题的器乐作品,以阐释作品内容并区别于纯音乐。作曲家为了帮助听众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作品,往往在整部作品或某一段落之前,加上与所要表现的内容有关的标题,如“暴风雨”、“大海”、“仲夏夜之梦、“图画展览会”、“1812”等等,这类作品被称作标题音乐。标题音乐始于16世纪前的经文歌、弥撒曲以及后来的法国歌谣曲、意大利牧歌等。19世纪前期,标题音乐得到浪漫音乐家大力提倡,如柏辽兹为《幻想交响曲》的每一部分都加上了小标题;李斯特主张他的交响诗最好加上标题或序言,“以防止听众错误地理解诗意的内容。”在他们的倡导下,标题音乐其势大盛。无标题音乐指不加文字标题的音乐作品,常冠以序号,如《第×交响曲》;或编号,如“Op.56”,即指该音乐为作曲家第56号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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