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演唱形式:随着人类艺术实践的不断发展,声乐演唱形式愈来愈丰富。形式的划分一般以演唱人数和声部的多少而定。常见的形式有:(一)独唱,一人演唱,任何声部均可独唱,较正规的伴奏常用钢琴或乐队,无伴奏,则称清唱;(二)领唱,由一个或数人担任,常出现在齐唱或合唱的开始或其他段落中;(三)重唱,一人唱一个声部的多声部组合的演唱,按声部和人数的多少常分为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等,男、女声分别组合或混合均可;(四)对唱,两人或两组人对答式的演唱,多以男女声对唱形式出现;(五)齐唱,两人以上组合并同时演唱同一旋律,群众歌曲多,用此种形式;(六)轮唱,两组以上的歌者按一先一后的拍子演唱同一歌曲,一般时值相距一到两拍;(七)表演唱,见“表演唱”条;(八)合唱,见“合唱”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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