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豫剧团:1954年9月25日成立,前身系三区(彭店)大众剧团。初建时原为集体性质,1958年始转为地方国营。团址在息县人民剧院内。首任团长邹廷贤。1965年4月,县曲剧团并入。十年动乱后,于1976年县财政拨款10万元为该团买城郊宅基地一处,瓦房51间,解决了演员住房问题。1983年春,按照上级部署试行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取消团内一切补助,保留演员基本工资,演出收入超额多提加奖、个人按劳以技评分取酬”的经济分配办法,目的是纠正“官戏官办”思想。总计从建团到1985年,共演出60多个现代戏,2个新编历史剧,100多个传统剧,其中由本县创作的8个。代表剧目为《陈胜吴广》、《戚继光斩子》、《鱼腹山》、《谭记儿》、《孙安动本》、《王宝钏》、《桃花女》、《姐妹皇后》、《草人媒》、《花打朝》、《杨八姐游春》、《铡赵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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