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大戏院:演出场所。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福厚里4号。建于民国十六年(1927),由高春和投资建造,戏院遂取名“春和”。是20世纪30年代天津“三大戏院”之一。规模为当时较大者,设备完善(包括有对外播放演出实况的音响设备)。管理上采取预售戏票、对号入座,取消“手巾把”、卖小吃等旧习惯。经营效果和影响程度,均优于“三大戏院”中的北洋大戏院和明星大戏院。民国二十四年,因上演西洋舞而被封停业。后改名国泰,专放电影,偶尔演出戏曲。中国大戏院开业后,改名光华戏院(光华电影院),只演电影。民国三十二年,由日本人横滨市协助经营,改名大明电影院。后又由罗宗强、杨奕五管理。民国三十四年,戏院后台发生火灾,因此停业。1949年,该剧场隶属天津市纺织工会,修复后改名劳动剧场。1957年由天津市第一工人文化宫接管,定名工人剧场。后又由和平区工人俱乐部经营至今。现剧场为钢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观众座位1021席。兼演戏曲和放映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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