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管笔,宫中女史所用。
《邶风·静女》二章:“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毛《传》:“既有静德,又有美色,又能遗我以古人之法,可以配人君也。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
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着于右手。
事无大小,记以成法。”郑《笺》:“彤管,笔赤管也。”《太平御览》一百四十五引刘芳《诗音义疏》:“女史彤管,法如国史,主记后夫人之过。人君有柱下史,后有女史,内外各有官也。”刘知几《史通》十一云:“《诗》彤管者,女史记事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内史。
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第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夜宴,蔡姬许之后死。
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王先谦《集疏》:“女史彤管,书事记过,使人君妃妾知所警戒,进退得秩叙之美,宫闱无渎乱之愆,所系至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