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间。
《齐风·还》一章:“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韩诗》“还”作“嫙”。云:“嫙,好貌。遭,遇也。
”毛《传》:“还,便捷之貌。峱,山名。”郑《笺》:“子也,我也,皆士大夫也,俱出田猎而相遭也。”《魏风·十亩之间》一章:“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
”毛《传》“闲闲,男女无别往来之貌。或行来者,或来还者。”郑《笺》:“古者一夫百亩,今十亩之间,往来者闲闲然,削小之甚。”马瑞辰《通释》:“井田之法,一夫百亩。魏虽削小,未必仅止十亩。古者田野不得树桑,此诗‘十亩’,盖指公田也。
《公羊·宣十五年》何注:‘还庐舍种桑狄杂菜,民各受公田十亩;又庐舍各二亩半。
环庐舍种桑麻杂菜。’凡为田十二亩半,诗言‘十亩’者,举成数耳。
”王先谦《集疏》:“闲闲,诗人言他国田蚕之业,而羡其得所,相约偕行。”②取代。
《周颂·桓》一章:“于昭于天,皇以间之。”毛《传》:“间,代也。”郑《笺》:“皇,君也。于明乎曰天也,纣为天下之君,但由为恶,天以武王代之。
”王先谦《集疏》:“言武王之德显着于天,故命君天下,以间代纣,付以诛纣有罪之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