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性灵说”:清代中叶的一种诗论。立论者是诗论家袁枚,著有《随园诗话》、《小仓山房诗文集》,提出一系列重要的诗论。“性”近于实感、近于韵,“灵”近于想象、近于趣,“性灵说”是实感与想象、韵与趣的结合。“性”是情的表现,“灵”是才的表现(郭绍虞说)。他反对拟古,重性灵,诗主性情,独抒胸臆;诗不可无我,要有独创性,风格要多样化,不排斥某一种风格。“性灵说”吸取了公安派的性灵说和神灵说的合理成分,又有发展,冲击了封建的正统文学观念,对诗论和诗歌创作产生重要的影响。它也有片面性。过分强调写个人的“性情遭遇”,难免流于清易轻浮,缺乏扣人心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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