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普特曼 : 德国剧作家、小说家。出生于西里西亚的上萨尔茨布仑。父亲是旅馆老板,祖父当过织工。豪普特曼上了4年中学后辍学当农民2年,1880年又去布雷斯劳艺术学校学雕塑。1882年在耶拿大学学习历史、哲学和艺术史,听过自然科学家海克尔的课,这对他后来接受自然主义有影响。1883年随其兄旅行意大利,次年在柏林大学继续学习,接触左拉和易卜生的作品。1885年与一富商女儿结婚,定居柏林,开始文学创作,并参加自然主义作家团体“突破”文学协会。他的最初两个短篇小说《狂欢节》 (1887)和《道口工蒂尔》(1888)是在自然主义杂志《社会》上发表的。1889年剧作《日出之前》在柏林“自由舞台”上演,这是一出描写酒精中毒和遗传问题的戏剧,演出获得巨大成功,使他一举成名,并成为自然主义运动的领袖。以后他写出了40多个剧本,和一些小说与诗歌。19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他的重要剧本有《织工》(1892)、《獭皮》(1893)、《汉奈蕾升天记》(1894)、《弗洛里昂·盖耶》(1896)、《沉钟》(1897)、《车夫亨舍尔》(1899)、《罗泽·贝恩特》(1903)、《大老鼠》(1911)等,这些剧本有着不同的流派和风格,几乎包括了自然主义、现实主义、新浪漫主义和象征主义。他的散文作品尚有中篇小说《索阿那的异教徒》(1918)和自传《我的青春冒险》(193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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