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瓦洛 : 法国诗人、文艺理论家。被称为古典主义戏剧理论的立法者。出生于巴黎的小资产阶级家庭。初习神学,后入巴黎大学攻读法律,获律师职位,继承父亲遗产后,便致力于戏剧研究和诗歌创作。先后发表《讽刺诗集》、《约贡德辩论》、《传奇英雄的对话》等,并与莫里哀、拉辛、博马舍、拉封丹结为好友。1677年与拉辛同时被任命为王室史官。1684年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文艺理论著作有摹仿贺拉斯《诗艺》写成的《诗的艺术》和《郎加纳斯〈论崇高〉读后感》、《1770年给贝洛勒的信》等。他以笛卡尔的唯理主义和伽桑狄的“自然”论为哲学基础,主张文艺要“崇尚理性”,“摹仿自然”。他规定悲剧为“高贵的”体裁,用以表现帝王贵族,而喜剧则为“卑下的”体裁,用以取笑平民和下层阶级。他强调作家要有社会责任心和道德修养,不允许“危害风化”。布瓦洛要求戏剧从内容到形式都要保持有机统一、和谐,提倡戏剧创作须遵守“三一律”。他主张人物性格的定型化和类型化,前者是对悲剧人物的要求,后者是对喜剧人物的要求。在文艺批评问题上,肯定时间的检验标准,认为“只有后代的赞许才可以确定作品的真正价值。他重视戏剧的真实性。认为可信的才是真实的,合情合理的才是可信的。布瓦洛的理论主张对欧洲古典主义文学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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