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语法”定名问题讨论(语言)

“文法”、“语法”定名问题讨论(语言):

语法问题讨论之一。1960年11月陈望道、吴文祺、邓明以在《文汇报》发表《“文法”、“语法”名义的演变和我们对文法学科定名的建议》,认为“文法”这个术语含义简明,修辞功能强,易与“语音”、“词汇”配套,历史上一般以“文法”为正名,建议统一使用“文法”。文章发表后引起语文学界广泛兴趣。上海语文学会组织多次讨论,就“文法学科定名有没有统一”、“要不要统一”、“如何统一”展开争鸣。赞同“文法”的意见认为“文法”和“语法”没有土洋、古今、文白之别。赞同“语法”的意见认为“语法”的使用在建国后的语言学界已约定俗成。上海文法学科定名调查小组1961年在《学术月刊》第十期发表调查报告,认为主张定名“语法”的观点缺乏科学依据,应按照文法学的对象任务和文法学的历史传统来规定文法学科的定名。陈炳超在1961年《学术月刊》第十二期上撰文指出,“语法”一词占优势是人们对口语第一性,书面语第二性的认识深化的表现。“文法”一词的衰退是由于它作为术语的致命缺陷。定名应以通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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