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笔毫在点画中移动运行的方法,亦称“行笔法”。
一般书家均主张“指主执,腕主运”,故与运腕又有密切联系。元李溥光《雪庵八法·八法解》云:“运笔之法有八,曰:落、起、走、住、叠、围、回、藏。”清宋曹《书法约言》云:“凡运笔有起止(原注:一笔一字,俱有起止),有缓急(原注:缓以会心,急于取势),有映带(原注:映带以连脉络),有回环(原注:即无往不收之意),有轻重(原注:凡转肩过渡用轻,凡画捺蹲驻用重),有转折(原注:如用锋向左,必转锋向右,如书转肩,必内方外圆;书一捺必内直外方,须有转折之妙,方不板实),有虚实(原注:如指用实而掌用虚,如肘用实而腕用虚,如小书用实处,而大书则用虚,更大则周身皆用虚),有偏正(原注:偶用偏锋亦以取势,然正锋不可使其笔偏,方无王伯杂处之弊),有藏锋有露锋(原注:藏锋以包其气,露锋以纵其神。藏锋高于出锋,亦不得以模糊为藏锋,须有用笔如太阿截铁之意方妙)。
”清刘熙载《艺概》卷五《书概》云:“逆入、涩行、紧收,是行笔要法。”清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缀法第二十一》云:“行笔之法,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此已曲尽其妙。然以中郎为最精,其论,贵疾势涩笔。又曰:‘令笔心常在点画中,笔软则奇怪生焉。’此法惟平原得之。
篆书则李少温,草书则杨少师而已。若能如法行笔,所谓虽无师授,亦能妙合古人也。”近人沈尹默《书法论》云:“前人往往说行笔,这个‘行’字,用来形容笔毫的动作是很妙的。笔毫在点画中移动,好比人在路上行走一样:人行路时,两脚必然一起一落;笔毫在点画中移动,也得要一起一落才行。落就是将笔锋按到纸上去,起就是将笔锋提开来,这正是腕的唯一工作。但‘提’和‘按’必须随时随处结合着,才按便提,才提便按,才会发生笔锋永远居中的作用。正如行路,脚才踏下,便须抬起;才抬起行,又要踏下,如此动作,不得停止。
在这里就说明了一个道理:笔画是不能平拖着过去的。”“字必须能够写到不是平躺在纸上,而呈现出飞动神情,才可以称为法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