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明·王守仁书于正德三年—四年(1508—1509)。纸本。草书。竪29.7cm。刊于日本《书道全集》(十七)。
【赏析】:
此类书作,初始一观,很难下得断语,犹如飘渺的云山,似可意会而不易描摹。评议起来,无非右军骨势,淸劲面目,似乎再难细緻地刻划下去了。然而正在这隐隐淡淡的难言的氛围之中,使人觉得有一种自然灵气徘徊其间。这种品味,旣不仅仅依靠人工的力量而具有,也不纯粹凭藉历代的典範而生成。论其精熟,却不露雕琢的痕迹。论其率意,却深藏着法度的涵蕴,这有若书法世界中的“悖论”。王守仁,这位明代心理学唯心主义集大成者,提出了“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命题,力图将道德追求建立在人人悟性自足的基础上。这种哲学思想会反映到他的各个方面。无疑,书法作爲一种性情的表徵,也会有他人生哲理的渗透。明朱长春评论:“公书法度不尽师古,而遒迈冲逸,韵气超然尘表,如宿世仙人,生具灵气,故其韵高冥合,非假学也。”“非假学也”也是中国书画艺术中传统的重主观气质的观念,如果从孔子的“生而知之”爲发轫,历代书画评论家多有引证。如谢赫所说:才气是“天挺生知,非学可及”。然而王守仁是强调心与理一,知与行合;认爲心的“灵明”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提倡所谓良知,即主观的道德意识。人人都有良知,人人都可用自己的良知作爲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凖,故不必求之于圣人,亦不必求之于典籍,“良知便是你自家的凖则,便是你的明师”,因此达到彼岸的根据在于主观的能动性。(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王守仁条)这种观念同样会体现在他的书法艺术观裏,王守仁并不是孤立地盲目地效法前贤典型,而是更善于从掌握书法的规律中去发挥自己的主观意识,加之学问修养的博大精深,必然会丰富他书法艺术的内蕴。黄庭坚在论书中,认爲要有字外功夫,“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贤之学,书乃可贵。”而这种总体风格的追求与把握,即是所谓的“书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