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丛话 : ①论文集。由清饮冰(梁启超)、平子(狄葆贤)、蜕庵(麦孟华)、曼殊(麦仲华,一说为梁启勋或梁启超)、侠人、浴血生等人合著。系我国最早明确用“小说话”的形式所作的小说评论。其作者的生活道路、政治态度、小说修养并不一致,然基本上都能和梁启超意气相投,关系密切,故其论点主要是附和梁启超倡导的“小说界革命”。其中有的充实和发展了梁氏的观点,也有的与梁氏相左,甚至针锋相对,颇具自由讨论的风气。其主要贡献是对小说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作出了唯物的解释,如曼殊将小说视作“今社会之见本”,认为“无论何种小说,其思想总不能出当时社会之范围”;又对小说的艺术特征作了有深度的探索,如侠人明确指出小说的“神力”在于“明著一事焉以为之型,明立一人焉以为之式”,通过形象、直观的典型产生种种“特别势力”。另外,针对梁启超全盘否定中国古代小说而多据西方“民主、民权”等社会政治思想来高度评价《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古典小说,并同时注意中西小说的比较。比较中有时失之片面和偏激,但对于批驳鄙薄中国小说的民族虚无主义的观点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初刊于1903至1904年《新小说》第1、2卷。1906年《新小说》社刊印了单行本。后阿英《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等予以转录。②文论篇名。成之(吕思勉)作。用西方美学观点分析小说的性质,认为小说是一种“美的制作”,是经过了对生活的模仿、选择、想化和创造四个阶段,即艺术典型化后“造出第二之社会”。较之实际社会,“其差有二:一曰小,一曰深”,意即尽管描写的是个别的人物和事件,但比之实际社会更强烈,更集中,更典型;其人物形象又有“代表意义”,即更普遍的意义。用大量篇幅具体分析《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的“代表意义”,为分析人物形象的典型意义作出了示范。同时,具体修正和补充管达如《说小说》的小说分类,分析了小说兴盛的原因、小说与社会关系、创作小说的主要方法和译本小说等多方面问题。所论颇有系统,实将晚清小说理论作了一次归纳,代表了当时小说理论发展的水平。刊于1914年《中华小说界》第3至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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