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革命论

文学革命论 : 论文。陈独秀著。发表于1917年2月《新青年》第2卷第6号。作者高举“文学革命”的大旗,提出著名的“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主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到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文章猛烈批判“文以载道”“代圣人立言”等封建文人所推崇的自明代前后七子到清代的桐城派为“十八妖魔”,并明确肯定新文学以白话文为正宗,“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作者认为文学革命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是改造国民性、进行政治革命的利器。此文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是文学革命初期的一篇纲领性文献,对于新文学的兴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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