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办积谷支销经费清账 : 同治七年分,各镇地保收捐辛费(每亩贴钱一文),共钱五百五十千七百七十四文。由各保缴捐扣支,不经局手。
同治七年分(自十一月设柜开局收捐,至八年七月截数撤局),共支积谷捐钱六百十九千九百五十八丈〔文〕。逐款分别于后:
一、支开局敬神祭仪酒席钱九千五百七十六文。
一、支帐簿、纸张、笔墨、油印等项钱三十一千七百一文。
一、支局中饭食及应酬乡董,共计钱一百七十二千七百五十六文。
一、支茶点烟酒油烛杂用钱六十五千二百三十九文。
一、支经董来往舟车盘费钱二十四千三百八十文。
一、支柜书四名辛工饭食钱一百八十千文。
一、支经承清书津贴、纸笔、辛饭钱四十千文。
一、支局事二名薪水钱四十九千六百文。
一、支局使庖人辛工犒赏钱二十六千文。
一、支帐台橱柜椅凳钱十六千一百二十二文。
一、支修理帐房门扇钱四千五百八十四文。
以上共支销局费钱六百十九千九百五十八文,两讫无存。
同治八年、九年、十一年分支销积谷捐钱公费,每亩九毫。
内扣四毫钱(九百四十二千六百二十五文)分给县署经书等纸笔、油印、辛工、饭食各费外,支五毫钱一千一百七十八千二百八十二文,以抵公局历年一切经费。逐款分列于后:
一、支潘委宪下乡查看积欲舟车盘费等项钱三十八千文。
一、支黄委宪下乡查看积谷舟车盘费等项钱二十八千文。
一、支十年分局中饭食零用钱四十八千五百文。
一、支十一年分局中造册绘图、估工办料、饭食费用钱一百四十四千文。
一、支往各乡勘建仓基盘费钱五十六千文。
一、支五仓经董往来舟车等项钱八十四千四百文。
一、支乡董茶点饭食钱二十九千六百四十文。
一、支局中纸张油烛等钱二十六千八百文。
一、支经承下乡估上造册舟车等费钱七十二千文。
一、支各上房纸笔钱八十四千文。
一、支建仓造册申详津贴经承钱十四千八百文。
一、支司事二名薪水钱七十二千文。
一、支局使二名辛工钱三十六千文。
以上共支销公费钱七百三十四千一百四十文,存钱四百四十四千一百四十二文。(以抵刻征信录、报销申详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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