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添筑廒屋* : 为添购基地备建仓廒绘图送请给照立案事。窃照丰备义仓叠经各前绅董觅购基地,陆续建造仓廒四所,现已存谷十一万七千石有奇,廒间均满,再欲添购谷石,已无囤积之所。惟备荒要需,多多益善,亟应随时添置,以广积储。兹特援照成案,在贵治正三下图娄门内桥湾街,购得空地一块,南沿官街,北临河道,东西各有小衖,地形高爽,并无瓦砾堆积,又与旧仓相距甚近,添建廒屋,尚属得宜。第查该地原主共有十四户,询据各该户,佥称旧时印契,自遭庚申兵[[!GECDE]],均与房屋俱毁,由各该原主报明丈尺间数,绅等督同司事,复加查丈,计周围步见地三亩二分四厘,统共议定价洋四百八十六元,又加中费洋十五元,综计合钱四百三十五千八百七十文。取具各该户里邻亲族及该图图董吴凤藻等担保甘结前来,业于上月内按户分别给价,将地收管。惟此项基地,系添建仓廒囤谷之用,与寻常得业造屋居住者不同,应请总给县照,以昭信守。除将前项价洋汇入本年春季义仓报销册内,通送各宪查考外,合将该地四址注明原主各姓,绘图备文呈送。为此呈请贵县鉴核,迅赐饬给印照一纸,交仓执守,并请申报藩府宪立案,实为公便。须至呈者。
计呈基地全图一纸
右呈元和县正堂金
光绪三十年四月十六日义仓绅董张、潘、吴呈
呈为添建仓廒报明动工日期事。窃照丰备义仓叠经各前绅董觅购基地,陆续建造仓廒四所,现已存新旧谷十二万八千九百十六石有奇,廒间均满。绅等思备荒要需,多多益善,亟应添置廒屋,以广积储。是于上年援照成案,在元邑正三下图娄门内桥湾街,购得空地一块,南沿官街,北临河道,东西各有小衖,地形高爽,并无瓦砾堆积,又与旧仓相距甚近,添建廒屋,最为得宜。绅等督同司事前往查丈,计周围步见地三亩二分四厘,共给地价连中费洋五百一元,合钱四百三十五千八百七十文。绘图送请前署元和县金令核给印照执守,并由县申报立案,一面将前项价洋汇入三十年春季义仓报销册内,通送查考各在案。兹延堪舆家相度地势,诹定吉日,业于本年六月十三日动工,除督饬匠工选购砖瓦木料,赶紧建筑,务使工坚料实,一俟工竣,再行绘具建廒图式,并将动用工料钱文专案呈送备查外,合将动工日期,先行具文报明。仰祈大公祖大人鉴核俯赐,实为公便。再,前同办仓务之二品顶戴广东补用道吴绅景萱已于本年四月二十四日病故,合并声明。
呈藩宪效、苏州府许
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廿四日义仓绅董潘、张呈
一件:潘绅祖谦等呈丰备义仓添建廒屋,购地兴工由,藩宪效抄呈批发,来牍阅悉,已由司呈报抚宪查核矣。希将此项添置廒屋,督匠选购砖瓦木料,赶紧建筑,务使工坚料实,勿任草率偷减。一俟工竣,共计建造若干间,即行绘具图式,并将动用工料钱文,核实造册,通送查核。此复。七月初四日苏城丰备义仓绅董潘、张。
呈为添建仓廒工竣造册(绘图)呈核并事。窃丰备义仓购置元邑正三下图娄门内桥湾街空地一块,计三亩二分四厘,添建仓廒,业于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开工,将动工日期报明,呈奉前效批开,来牍阅悉,已由司呈报抚宪查核矣。希将此项添置廒屋,督匠选料,赶紧建筑,务使工坚料实,勿任草率偷减,一俟工竣,共计建造若干间,即行绘具图式,并将动用工料钱文,核实造册,通送查核此复等因在案。奉经绅等督饬工匠选购水木石料,陆续建造,计仓厅三间,仓房二间,头二门、后门、侧门、穿堂各一间,廒屋六十九间,晒场一方,天井三个,周围墙垣,后面沿河建筑驳岸,踏渡前面及东西两边,分别砌街开沟。迄本年四月底,一律完竣,共计动用一应工料折实钱一万五千三百六十四千七百二十文。绅等督同司事,逐加复勘,尚属工坚料实,且皆核实开支。除饬该匠工出具包固年限切结存仓备查 抚宪核销外,理合照缮清册,备文呈送。仰祈大公祖大人电鉴备核,
计呈送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廿三日义仓绅董潘、张呈
谨将丰备义仓添建娄门内桥湾街仓廒一所动用一应工料钱文造具清册呈请鉴核
计开:
建造仓厅三间、仓房二间、头二门等仓屋五间
水料,计钱七百千三百文。
木料,计钱七百八十五千一百文。
石料,计钱二百一十一千文。
水作工,计钱二百八十六千二百文。
木作工,计钱一百七十四千四百文。
石作工,计钱一十七千四百文。
共计钱二千一百七十四千四百文。
建造廒屋六十九间
水料,计钱四千六百六十千八百文。
木料,计钱四千九十五千三百文。
石料,计钱一千二百八十三千四百文。
水作工,计钱一千五百九十四千文。
木作工,计钱九百六十六千四百文。
石作工,计钱一百五十四千六百文。
共计钱一万二千七百五十四千五百文。
筑驳岸、铺仓场天井走廊
水料,计钱一千三百一十六千文。
木料,计钱五百九十千文。
石料,计钱八百九十六千文。
水作工,计钱八百一十四千文。
石作工,计钱四十八千八百文。
共计钱三千六百六十四千八百文。
仓前左右开沟砌街及仓内漆油一应犒赏
砌街,计钱二百二十七千八百文。
开沟,计钱二百二十四千文。
漆油工料,计钱一百三十四千文。
水木作一应犒赏,计钱二十六千四百文。
共计钱六百一十二千二百文。
统共工料钱一万九千二百五千九百文(估见八折),
统共实支工料钱一万五千三百六十四千七百二十文。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一件:潘绅祖谦等呈丰备仓添建工料册由,藩宪濮抄呈批发,已由司将送到清册转详抚宪核销矣。希即知照,此复,备案册图存。六月初一日
苏城丰备义仓绅董潘、张
为照会事。本年六月初十日奉抚宪陈批司详送丰备义仓添建仓屋完竣工料清册由,奉批:如详核销,仰即转饬知照,缴册存等因到司。奉此查此案前于具详时,即经批复在案。兹奉前因,合就照会。为此照会贵绅,烦为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照会
藩宪濮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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