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尸体措置法 : 措置尸体之法,不外深埋、火葬两种。我国卫生行政多未完备,积习自难骤革,故东西洋墓地、火葬场之制讫未仿行。惟黑龙江气候苦寒,每值隆冬之际,冰天雪窖,冻深丈许,无地可施畚锸,故向有火葬之风,与埋葬并行不悖。此次防疫事起,各属疫尸,有自行焚化者,有由官焚化者,舆情尚无窒碍。吉林则滨江、长春二属死亡最多,居民亦深知疫气甚恶,不敢久停。特地冻过坚,一时,不易掘凿,因是停棺野外,以待深埋。嗣以积棺过多,恐益流毒无穷,正在筹办火葬间,即奉部电,准哈埠伍医官等电禀,该处抛弃未葬之柩罗列二千具之多,材木脆薄,恶气薰蒸,非掘坑汇集火葬,流毒不可胜言。现于六里外择地掘大坑十处,雇役百二十名,以天寒地冻,兼用机器炸药,工作一旬,仅成四处。请速核准照办等语。疫气蔓延,死亡枕藉,仅事掩埋,不足消弭余毒。现在疫气仍未见减,日毙百数十人,势不能不从速设法。斟酌再四,恐非从权暂准火葬,殊别无应急之法。并嘱迅饬地方官剀切晓谕,免滋谣惑等因。当以死欲速朽,古有明训,佛法慈悲,本崇火化,特习俗所在,孝子慈孙不忍出此。今疫染日厉,与其积尸酿疫,殃及全家,祖宗不祀,未能全生者之孝,愈以伤死者之心。况流毒社会,无所底止,部电亦万不得己出此。遂通电各属遵照实行,并饬官绅苦口演说。嗣经吉林郭交涉司、宗熙邀集哈尔滨商会自治会剀切晓谕,绅商均表同情,筹议办法二条,并经呈准,通行各处如左:
一、非疫病故者,经医官验明,准自行棺敛埋葬。
一、以后疫故之人,经医官消毒后,如有亲族愿另烧者,准其领出。
自经此次规定火葬办法后,长春首先照办,其余各属及奉天北路各府厅州县继之。奉天省城以南,天气稍和,土脉不致十分坚冻,开坑深埋尚易为力,故掩埋之数较火葬为多。
(甲)火葬暂行方法
一、火葬场先开一深坑,以尸棺与木柴相间燃烧。
二、举行火葬时,四围用喷筒注射煤油,以助燃烧。
三、燃烧后残余之骨灰,仍行掩埋。
四、火葬事宜,均由葬埋队执行,不另组织。
(乙)埋葬之方法
一、遇有疫死之人,由医官监视入殓,督饬巡兵,苦工等行死体消毒法。
二、先以二十倍石炭酸水(或千倍升汞水)遍撒死体,棺内以石灰铺散,然后入殓。
三、入殓后,再以石灰散布棺内及死体上,严封棺盖,以防疫气播传。
四、以上二法完毕后,将棺木急运至埋葬场,速为掩埋。
五、如遇有路毙之尸体,入殓后,其死亡之地恐有发生百斯脱菌之媒介,宜急行烧灼消毒法,以免传染。
六、每埋葬场须预挖坑百个或数十个,以便遇有埋葬之棺,即可随时掩埋。
七、每坑均深七尺、长六尺、宽四尺,不得稍有狭浅,以免百斯脱菌蔓延传染之害。
八、棺殓疫尸时,该队须以消毒纱布掩护口鼻,始将尸身移放棺内。
九、该队凡抬尸或抬棺后,须用升汞水或硼酸水洗手;更须将衣服脱下,用硫磺熏过再穿。
十、该队不许私取死人衣服及尸身上所带银钱,以防传染。违者重罚。
十一、棺殓时,即将本人姓名、年岁、籍贯用木牌书明,钉于棺上。掩埋后,又用签详细标示并由本局存记。
十二、凡疫死者之棺,须在本局指定处所掩埋。如自有墓地者,必须遵本局规定掩埋方法。
十三、掩埋地不许人民随意游行。如有误入该地界者,该队立行禁阻。
(丙)埋葬队之组织
卫生医院学生一员,巡兵五人,苦力十人(甲、入殓队;乙、运搬队;丙、埋工队),大车两辆,车夫二名,铁铣三把,铁镐二把,喷雾器一具。
暂编十队。每区各住一队,病院一队,共八队。余二队为备急队。遇有紧要埋葬,无论昼夜,立即施行,以免稽迟而防死体发生百斯脱菌之传染。
以上埋葬方法及埋葬队之组织,均系奉天省城防疫事务所规定。三省各属办法大略相同。
按:火葬之法系属创举,惟黑龙江习俗上夙行此法。婴儿、处女及死于非命,更无不从火葬者。故此次焚尸之令,既从民俗,又适卫生,较他处为易行。奉、吉居民则一闻火葬,相率汹惧,视为苛政。加以方法未备、器械不完,各属地方官惕于传染之剧烈,虽不敢不奉行此令,然推行尽利,窃未敢云。若埋葬之法,则习俗所安,故奉、吉各属埋葬数目超过火葬不下数倍。惟龙江府火葬、埋葬各居其半。盖天气稍和、土脉不致十分坚冻之处,概从深埋,以顺舆情。兹列三省省城埋葬总表暨黑龙江省城火葬表,以见办法异同之一斑。
三省省城埋葬省别月别总数表
黑龙江省城火葬报告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