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分类法编委会编。档案出版社1987年12月版。25.3万字。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具书。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并紧密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关系,采取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体系。该分类法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号码制,用一个字母表示一个大类,以字母的顺序反映大类的序列。其正表由19个大类组成,序列为:中国共产党党务;国家政务总类;政法;军事;外交;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研究;计划、经济管理;财政、金融、保险、审计;商业、旅游业、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邮电通信;城乡建设、建筑业;环境保护;海洋、气象、地震、测绘;标准、计量专利。其辅助表有4个,即:综合复分表;世界各国和地区表;中国地区表;中国民族表。
《中国档案分类法》
《中国档案分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