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抽象的方法与原则:在实现新闻价值的过程中,传播者为适应受众抽象思维的能力和方式所应当掌握的基本方法与原则。抽象的功能,一是对许多个别事物或现象选取共同点,形成一般的概念或判断;二是突出重点,限制思路,以便记忆或深入认识。在新闻报道中,主要有4种抽象方法:1.特征抽象,即选取社会生活中某个或某些明显的特点,形成新闻;2.要素抽象,即报道一个具体事实的时候,选择若干能说明性质的事实要素,构成新闻;3.过程抽象,即截取一个事件或人物发展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写成新闻;4.意义抽象,即从事物的诸多价值联系中,抽取相对传播者和受众主体的价值属性(意义)并予以突出表现,形成新闻,这在深度报道和新闻评论中多直接使用。从中国新闻传播的实践状况来看,有效传播的抽象需掌握3个原则:1.据实抽象和角度完整的原则,要求传播者认真细致地观察和分析各类事实,依据事实的本来属性和本来面目抽象,不搞片面选择;2.共同观念参照的原则,要求传播者只有在与受众相同或相似的观念参照下对事实进行抽象概括,才能为受众所理解和接受,否则会导致无效传播;3.抽象的适度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求报道的概念抽象水平与概括程度要与受众的抽象理解能力相一致,二是要对事实作恰如其份的评价,不能跨类概括、抽象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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