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 : 清代民间报房经营的报纸。因在京城出版,通称为 《京报》。它以抄录翻印邸抄为主,被允许公开出版,是当时唯一取得合法地位的非官方报纸。出版 《京报》 的报房,除经营报业外,也兼营邮政和其它印刷业务。第一家报房大约创始于明朝后期,到明末这种报房仅北京一地便不下于3家,在南方的江陵、苏州、杭州、绍兴等地也有这种报房设立。根据清人俞正燮 《癸巳存稿》 的记载,北京报房出版的 《京报》 在明熹宗天启年间 (公元1621—1627年) 就已存在,但还找不到明人的记载做佐证。由于民营京报由邸报脱胎而来,明末出现的 “京报” 称呼很可能就是 “邸报” 的同义词。到清朝中叶,民间报房已很普遍,并且主要集中在北京。先有 “白本报房”,发行手抄的报纸; 后为 “黄皮报房”,发行刊印的报纸。它们的鼎盛时期,在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这六朝。到了清朝末年,仅北京一地的报房就有聚兴、聚升、聚恒、合成、杜记、集文、同文、同顺、天华、公兴、洪兴、永兴、信义等13家,大部分集中在前门外大街西侧的一些小胡同里。连同外地的报房,全国报房的总数计在20家以上。在北京,发行 《京报》 逾万份,担任编报、印报、送报的从业人员最多时达到300人。从事这项工作的,多为山东人。报房出版的《京报》,以盈利为目的,公开接受订户,也有 “整批发售至外省” 的业务。清朝的 《京报》 已有道光 (公元1821—1850) 以后的实物。它的形式,一般是9公分宽、22公分长的狭长形的小册子,以黄色连史纸作封面 (俗称“黄皮京报”),上印红色的 “京报” 两字作为报头,下印较小字体的报房名称,延续了近千年的中国古代报纸至此才有了定名。这种《京报》,每日发行一小册,每册多者10余页,少者五、六页。以竹纸或毛太纸印刷,先后用胶泥活字、木活字或铅字排印。全部为竖排,一行到底,每行一般为22个字,每半页约7至9行,每期的总字数由少的千把字到多达5000余字不等。其内容,首宫门抄,次上渝,又次奏折。“此中又分详略两种: 略者于黄昏时即可送出,详者须夜午,犹今日之晚报也。” 一般在上午10时左右,就能把前一天印好的报纸送到城区订户手中。每册取费10文。《京报》 是报道清王朝政事动态的重要工具。近代化报刊在我国东南沿海一带大城市兴起之后,“转载《京报》”几乎成了各报必有的内容。《京报》一直持续到清王朝的灭亡。辛亥革命后,当袁世凯窃据所谓“临时大总统” 的时候,这种《京报》仍未绝迹。比如1912年3月30日的《京报》,就刊载着 “临时大总统令” 和一些 “批呈”,完全保持了清代《京报》 的形式和体例。以后才完全让位于近代化的报纸,但出版过《京报》 的报房有的 (如聚兴报房)还坚持营业 (代理报刊发行) 到1921年后。《京报》是中国古代报纸中发展了的具有完备形态的一种报纸。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报纸已开始由原始形态向近代形态的过渡。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