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奏院状报 : 唐、宋时期发布的封建官报。唐朝早期的封建官报,是由各地藩镇和节度使设在京城的上都邸务留后院和派驻的邸务留后使负责传发的。因此,他们传发的报纸一般称作“上都留后状”、“留邸状报”、“邸吏状” 或径称为“报”。唐代宗大历12年 (公元777年),上都邸务留后院改称上都知进奏院 (简称进奏院),邸务留后使改称进奏官。于是,他们传发的报纸也就相应改称为“进奏院状报”,或简称 “进奏院状”、“状报”、“报状” 等。宋承唐制,宋朝的封建官报一开始就是由各地设在京城的进奏院和进奏官传发的。宋太宗太平兴国6年 (公元981年),宋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开始对设在京城的各地进奏院进行组织整顿,首先将各地进奏官改由中央委派,并任命供奉官张文璨为第一任监官,“提辖诸道进奏院”,接着便成立中央一级的 “上都进奏院”,作为直属朝廷的传报机构,统一负责官报的发布工作。这样,官报的抄发便实行了全国的统一管理。“进奏院状报”的性质也自然发生了变化。原来主要用来探听朝廷动态、为地方势力服务的报纸,开始被改造成为传布朝廷政令、具有中央政府公报性质的报纸。这种由朝廷统一发布的中央级官报,在北宋一般称为“进奏院状报”,进入南宋以后一般称为 “朝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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