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文学 : 供舞台演出的剧本文学,戏剧文学的基本特征是,要求在人物、情节、语言等各方面都能充分显示出直观性与舞台性;要有尖锐、紧张的矛盾冲突;在戏剧冲突的表现上和戏剧情节的发展中,能够时时巧设悬念,使观众对剧中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产生一种十分关注、急切期待的心情。常见的悬念表现形式有二:一是藏其谜,二是揭其底。在强调戏剧冲突的尖锐紧张性的同时,又不能把这一理论绝对化,没有尖锐紧张冲突的材料也可以写出好戏来。人物、情节、场景的高度集中,是戏剧结构的一大特色,在戏剧文学的人物与情节的结构中,高度集中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每个人物的出场、下场、每一时间地点的转移,都可以构成一个新的场景,而每一个场景的转换,又都意味着人物之间的关系发生着新的变化,场景是戏剧情节组成的最小单位。使场景集中的艺术手段,除了取舍之外,还表现在明场暗场的处理上。即与戏剧主题思想的表达、人物性格的刻画密切相关的情节以明场表现,那些交待情节或烘托主要人物的过场戏,以及过于丑恶、过于残忍的场面,则可用暗场的方法来处理。人物语言的性格化、动作化、口语化,也是戏剧文学的重要特征。剧作家失去了像写小说时那种叙述与描绘人物的方便,不得不在人物语言性格化上下更大的功夫,即每个人的话,都要合乎其身份,语言必须充满动作性,能够体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戏剧文学按性质来分,有悲剧、喜剧、正剧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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