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不准原则 : 这是近代科学界提出的一种认识原理。即某些因果关系、某些事件是无法准确测量的,总是存在一些误差。这是理论研究存在的一种现象,有些事件的性质不能被人们的感官所察觉,不容许人们测量,尽管科学技术的进步使观察记录的仪器十分精密,但仍不可能做出百分之百的精确测量。其次,物质或一般事物的内部和外层结构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物质或事件所占据的空间不断扩大或缩小,很难在一个相对静止的时间刻度上测出事物的空间含量。第三,有些事物的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难以让人把握,有时现象和本质可能具有相同的表象,让人难以分辨哪是现象,哪是本质。第四,测量物体或事件的人对事物的认识往往具有局限性或偏见,他们所使用的仪器本身也有一定误差,由于主体的认识偏差也必然产生测不准现象。测不准原理不同于不可知论,而是认识有限论的一种特殊原理,或者说它是认识相对性的一种表述形式。人们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但若想很快把握一个事物的本质,并把握得十全十美,分毫不差,是很困难的。测不准原则是人们认识不断深化的原理。人们永远不可能穷尽自己的认识。人们的解释和宣传活动,都要对事物作出说明,从哲学的角度看,都存在测不准的现象。要想对事物作出精确的论证,需要不断研究认识对象,不断修正自己的认识误差,尽量缩小测不准原理所造成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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