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说

    假说 : 在已有知识(认识)的基础上,对所研究的现象提出假定论点的解释方式,是理论研究与理论经常运用的思维方法。这是对某种旧理论或某个认识对象提出的一种新的尚待证明的思想或观点。在理论研究活动中,最初的理论仍然需要假定思维方法来提出问题、判断问题,进而寻找丰富全面的证据来论证这些问题。在对自然科学理论和社会现象的解释中,大都是从质疑开始的,质疑生而答疑至。所谓答疑,也就是对某个尚无现成答案的问题,提出某个解释,这就是假说。所以,假说是一定理论和观点的必经阶段。一般来说,科学理论的发展,都要经过假设阶段,都要以假设的形式向前推进。恩格斯指出:“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它使得过去用来说明和它同类的事实的方式不中用了。从这一瞬间起,就需要新的说明方式了——它最初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进一步的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纯粹地构成定律。如果要等待构成定律的材料纯粹化起来,那么这就是在此以前要把运用思维的研究停下来,而定律也就永远不会出现。”(《自然辩证法》第218页,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假说不仅在科学发展中,而且在理论写作中具有突破旧思维、开创新理论的作用。
假说的思维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这样几个步骤:第一,提出假设,根据已有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初步论断,力图得出一个正确的认识。第二,根据假设,进行步步推理,力争得出和实际相符合的结论。如果根据假设推导不出预期的结果,那就毫无价值。但这里所谈的推导出来的结论,还有待进一步验证。第三,验证那些推导出来的判断,或者通过更为丰富的材料验证,或者接受科学实验的检验,假说或者被证实,被修证和补充,或者完全被推翻。科学假设不仅不能违背人们最后所探索的规律,而且也不能违背事实,而它的唯一可靠性在于它符合事实,经得起实际生活的考验。在解释活动中,任何假说的提出都应根据一定的事实,能够说明已有的事实材料,可见,假说的形成以至被证明是真理,是一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以致再认识的过程。宣传者与解释者在扩充自己的思想影响之前,用较短的时间从实践到认识,把自己的假说变成正确的思想,然后才能把自己的宣传与解释科学化、规范化。
假说的形成与深化,要运用各种推理的过程。在形成假说阶段,多用类比和归纳推理,而在假说的推演和验证过程中,多用演绎推理。假说的提出应和科学的世界观相一致,不应与唯物论、辩证法的普遍原理相抵触。假说还要与在其领域中已被证明的科学结论相一致,但如果假说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某个科学领域,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假说还应与逻辑要求相一致,既要遵守辩证逻辑又要遵守形式逻辑。假说本身如果自相矛盾,首尾冲突,自然是不能成立的。科学假说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也一定能够经受住实践的检验。非科学的假说由于不是从事实出发,不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和各种已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不管其辞句多么动人,都要被人们所抛弃。在宣传与解释中,人们总是提出假说来探索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假说得到了证实,宣传与解释就可能占有了真理。在假说的证明过程中,有时需要根据新发现的事实对假说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正。本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精神,对于正确的观点即使社会一时不承认,议论纷纷,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对那些经实践证明不能成立的见解,也不要轻易放弃探索,重新建立新的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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