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唯物主义 : 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最早出现于马克思1845年的《论费尔巴哈提纲》。近几年我国理论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逐步展开讨论,1988年达到高潮。《哲学动态》1988年第12期为这次讨论出了“实践唯物主义”专辑。国内哲学界对实践唯物主义命题基本都认同,争论的焦点是关于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具体理解。争论各方的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观点是实践本体论、实践一元论,认为从一般唯物主义到实践唯物主义,是哲学思维方式和基本观念的变革,实践唯物主义是现代新形态的唯物主义。第二类观点在对实践唯物主义认同时,强调物质本体论(或物质一元论)是其前提或基础。第三类观点是介于这二类中间的物质——实践本体论。
第一类观点中有四种不同的认识。(1)认为实践唯物主义就是一体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统一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哲学所实现的总体性突变就是在哲学史上首先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点。(郑祚尧、周晓光:《实践唯物主义就是一体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与研究》1987年第2期) (2)实践唯物主义是一种主体哲学。王鹏令认为,实践唯物主义在考察人与自然关系时首先考察了人与社会的关系。思维方式上的这一根本变革,使哲学扬弃了传统的心、物两极对立模式,哲学的出发点也从抽象的物质中精神转变为现实的人;实践唯物主义不是把人理解为“感性的对象”,而是把人理解为“感性的活动”,即实践,它对事物、现实不只是从客体方面来理解,而主要是从主体方面来理解,即从人的实践活动来理解。(《主体的哲学、革命批判的哲学》,《哲学动态》1988年第12期) (3)实践唯物主义就是与物质本体论对立的实践一元论(或实践唯物论)。王锐生在《历史唯物论的实践一元论》(《哲学动态》1988年第4期)中认为,马克思对社会生活的解释和说明,不是建立在物质一元论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历史唯物主义来说,实践是社会的本体。马克思主义哲学用来解释和阐明全部社会生活本质的,是实践一元论,而不是物质一元论。实践唯物主义要求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从主体出发,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具有社会历史性,从自然本体论出发,则不能克服从“物质”过渡到“社会存在”的难题。通过实践活动体现出的社会存在的客观性,是实践唯物主义与物质本体论的差别所在。(4)王于、陈朗在《“实践本体论”及其革命意义》(《哲学动态》1988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的革命,就在于形成了全新意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它包含着三重含义:①实践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②这种哲学本身又是实践的,即“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③全部哲学都不能脱离实践,是实践的世界观展开的形式。因此,实践本体论比物质本体论更为高级、更为现实,在哲学史上具有革命意义。“辩证(历史)的物质本体论”只能是实践本体论。
第二类观点也有四种不同意见:(1)萧前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是以实践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的唯物主义。但其根本理论前提是物质一元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动态》1988年第12期,以下引用的文章均发表在该刊同期上) (2)黄楠森在《我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中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它包含了世界观(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发映论)、历史观(唯物史观)等内容,而主要内容是历史观。如果将实践唯物主义的实践作哲学研究的“对象”解,其含义就是关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主义。(3)陈先达在《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几点想法》中认为,实践唯物主义强调哲学的功能是实际地改变世界,是行动的唯物主义,它把实践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的中介,并没有用实践本体论来否认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而是根本纠正了它的缺陷。(4)陈志尚在《分歧在于对实践的不同认识》中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立足于唯物主义来谈论实践的地位和作用的,实践不是本体,而是人的本质属性和存在形式,物质和实践的关系是实体和属性的关系。实践本体论是对实践作用的夸大。徐崇温的《时代呼唤着实践唯物主义》代表着第三类观点。他认为,既强调劳动实践具有创造财富、改造世界的伟大历史作用,把劳动实践引进存在论、世界观,又始终坚持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坚持劳动所受的自然制约性,是马克思全面体现我们时代精神的实践唯物主义的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点,抛弃任何一个基本点,就会背离时代精神,就不能全面把握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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