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晋斋法帖》

    《宝晋斋法帖》 :

曹之格于南宋度宗咸淳四年(1268)摹刻于无为军(今安徽无为县)。约崇宁四年(1105),北宋书法家米芾将所藏东晋王羲之的《王略帖》(又称《破羌帖》)、谢安的《八月五日帖》及王献之的《十二月帖》三帖刻石署中,并题官舍为“宝晋斋”。后经战火,刻石残损。葛祐之曾据火前拓本将三帖重新刻石。曹之格任无为军通判时,在米、葛所刻三帖旧石基础上,再增入从其他丛帖中选出的王羲之父子数人及米芾的书迹,重新编排上石,至咸淳四年摹刻完毕,名为《宝晋斋法帖》。

全帖共10卷:第一卷为米芾、葛祐之所刻晋人三帖旧石;第二至五卷为王羲之书;第六、七两卷为王献之书;第八卷为王凝之、王徽之、王操之、王涣之四人书;第九、十两卷为米芾书。
此帖原板早已毁佚,但尚有原拓流传,其中宋拓10卷全本一部今藏上海图书馆,为宋代各种刻帖中罕有的全套拓本,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和书法价值。

《宝晋斋法帖》(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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