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镜头理论:是形成于本世纪50年代,由法国电影理论家安德烈·巴赞创立的电影写实主义理论,是一种与传统的蒙太奇理论相对立的电影美学流派。长镜头即是在银幕上延续时间较长的镜头,它往往具有整体呈现、空间统一的特点,便于渲染气氛,表现心灵。巴赞从强调电影的照相本性和纪录的功能出发,对西方电影创作中长镜头表现手法和长镜头风格作了概括和总结,提出了长镜头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蒙太奇理论缺乏生活和感情真实的自然流露,是用人工的手段强制观众接受导演的意图。因而强调镜头的完整性和时空的统一性,主张让生活作为整体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以其真切的自然创造出一种情调和气氛。认为只有长镜头才可以达到这个目的,拍摄的生活才会真实可靠。长镜头理论精辟地总结了深焦距和长镜头的美学功能,从与蒙太奇理论不同的角度去认识电影和研究电影,为西方纪实派电影提供了理论基础,对当代电影观念的探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它全盘否定蒙太奇、排斥电影的典型化,又有偏颇之处。长镜头理论崇尚自然、真实的精神,目前已受到国际影坛的普遍重视。电影传入我国不久,我国不少导演就试用过长镜头,在本世纪50年代,还翻译介绍过长镜头理论,但自觉地研究长镜头理论,并有意识地用长镜头理论指导拍摄电影,却是近几年的事情。如韩少磊导演的《见习律师》就是长镜头理论较成功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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