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又称“踩芦笙”,苗语叫“究给”。是一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流传于贵州、云南、广西、湖南苗族地区。按其活动内容和性质,一般可分为自娱性、习俗性、表演性、祭祀性和礼仪性五种。自娱性芦笙舞最为普及,舞者不受年龄、性别和人数限制,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男的吹小芦笙、女的持花手帕,男一圈、女一圈的把一群吹大芦笙的舞者围在中间,踩着有节奏的乐曲,轻轻摆动身体绕圈舞蹈。另一种是由一对以上的芦笙手作领舞,大家跟在后面围圈舞蹈,动作跟随领舞者吹奏的乐曲而变化。舞姿特点,有“踩”、“跳”两种。“踩”,以两膝的轻微屈伸,踏着节奏向前移动为特色,显得端庄、娴雅。“跳”,是由跳动的脚落地后,下肢的颤动、抬脚踹动,上身随后自然地摆动为特色,显得柔和、潇洒。表演性芦笙舞一般以竞技或献技的方式进行集体比赛,以吹奏乐曲多,舞蹈时间长,声音谐和、优美,动作和步法丰富取胜。个人竞技,或以动作的节奏多变,疾急激烈见长,或以能否完成高难度动作取胜。表演性芦笙舞内容非常丰富,有的以炫耀高难度技巧以博取观众的赞叹。如“滚山珠”、“蚯蚓滚沙”、“猴子上树”、“滚地龙”等。有的以模仿禽兽的习性、神态以表现生活的谐趣,引人欢愉。如“牛打架”、“斗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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