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乐器:一般指某一民族(有时泛指国家或地区)中广泛流传的有别于其他民族的乐器。我国民族乐器既包括中原地区历史悠久的传统乐器,也有古代从“西域”、中亚及欧洲等地传入的乐器,更有兄弟民族特有的乐器。目前大陆通称为民乐,台湾、香港及海外侨胞常称为国乐、中乐、华乐。唐代段安节在所著《乐府杂录》中说,当时约有乐器三百种。1986年版《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统计,55个少数民族共有五百余种民族乐器。周代依据制造乐器的主要材料分为匏、土、革、木、金、石、丝、竹八类,简称“八音”。笙、竽等属匏类,埙、缶等属土类,各种鼓属革类,柷,敔等属木类,钟、铃等属金类,磬属石类,琴、瑟属丝类,管籥等属竹类。现今多依据其基本奏法按传统分为吹、拉、弹、打四大类。其中弹拨乐器又可分为抱弹(琵琶、三弦、月琴、阮等)和卧弹(古琴、筝等)两类,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解放后,随着人民文化生活的提高,不仅乐器制造工业空前发展,更在改良改革方面获得新的成就。如属于“拉”的胡琴类乐器系列新品种诞生,转调扬琴、转调筝问世,吹奏乐器加按键等。80年代后又使失传已久的箜篌重登乐坛,电声扬琴获国际发明奖,特别是湖北编钟复制、科研所获成果,更为我国民族乐器增添了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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