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眼:在我国传统音乐中,凡是强拍就击奏一下拍板(也称檀板、绰板,简称板),并称该拍为“板”;凡是弱拍和次强拍就击奏一下板鼓(又名单皮),称为“眼”,合称为“板眼”。它和现今称之为“拍子”的含意相类同。如一板一眼(简称一眼板)和2/4的拍子相同,即每小节第一拍为板,是强拍,第二拍为眼,是弱拍;一板二眼(简称两眼板),和3/4的拍子相同,即每小节第一拍为板,是强拍,第二、三拍依次称为头眼、末眼,均是弱拍:一板三眼(简称三眼板),和4/4的拍子相同,即每小节第一拍为板,是强拍,第二拍称为头眼,是弱拍,第三拍称为中眼,是次强拍,第四拍称为末眼,是弱拍。头眼和末眼也都称为小眼。此外,还都有板无眼的流水,和1/4或1/8的拍子相同,即每小节一拍均是板,均是强拍;将一板三眼的拍子放慢,称为赠板,和8/4或4/2的拍子相同;节拍自由的散板,和花彩乐段相同。在我国工尺谱中所用板眼符号并不统一,通常板的符号用“、”或“×”,小眼(包括头眼和末眼)的符号用“·”,中眼的符号用“。”(也用于一眼板中的眼),散板用“”符号。此外还有各种表示变化节奏的板眼符号,如表示后半拍起唱的“腰板”符号用“”和“腰眼”符号用“△”等。
上述各种不同种类的板眼形式,统称为“板式”,各种不同的板式,又根据下板的位置不同,可分为实板、底板、腰板、腰眼、实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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