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 :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家对诗歌本质的认识。先秦时期的文献如《尚书》、《左传》、《庄子》等都提到这一观点。《尚书·尧典》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这大概是有关“诗言志”的最为人熟知的材料。在今天,“志”一般指的是志向、抱负等,而在古代尤其是先秦却并不完全如此,因此“诗言志”的真实含义要比“诗歌抒发志向、抱负”复杂得多。据闻一多先生考辨,在远古时代,“志”和“诗”是同一个字, “志”较为早出,所以《说文解字》说“诗,志也,”直接以志来训诗。而“志”的本义,是“停止于心上”,“蕴藏在心谓之志。”既然是在心为志,那么志实际上包含了人的全部心理内容,具有多层含义。首先,它指人心中对客观事物的记忆,换一个角度说,指人的对客观事物的记录。志者记也,它相当于后世的“史”。如《周礼·外史》:“掌四方之志,”郑玄注:“志,记也。”其次,它又可以指理性的志向、理想。如《论语·公治长》: “子路、颜渊侍,子曰:‘盍各言尔志。’”第三,指人心中的情感。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孔颖达《正义》:“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正因为“志”存在这三种涵义,所以汉以前人对诗的理解,也包括了这三个方面。“诗,所以记物也”(《管子·山权数》);“诗者,志德之理而明其指,令人缘之以自戒也”(《贾子·道德说》);“诗以言情,情者性之符也”(刘歆:《七略》)。可见,上古时代的诗包括着记事、说理、抒情这一广泛内涵,并不是表现志向。
到了汉代,儒生解诗,更多地强调了“志”中说理,表现志向这一层,而有意无意地舍去了情这一主要内容。后来一些以正统自命的人,往往以“志”字为法斧来对“情”字加以挞伐,造成言志和缘情的对立。一直到了魏晋,作为一种反叛,“缘情说”才完成了对“言志说”的取代,而情和志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统一。
朱自清先生在其《诗言志辩》中对先秦的“诗言志说”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之为中国诗论的“开山的纲领”。的确,从其对诗歌本质的认识来说,它是“诗缘情说”的源头,对于我国文学抒情、表现传统的形成有着不容低估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诗言志说”又以其强调记事说理影响了后世。从积极方面说,它强调了诗歌的理性内容,以理节情,从而中国古典诗歌较注重对社会现实的反映,注重诗歌的社会作用,较少非理性色彩和为艺术而艺术的纯形式倾向。从消极方面说,对理性内容的过分强调又不免使诗歌失去其本体,异化为政治教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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