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 : 是伴随着近代世界性文化交流而兴起的一门新兴文学学科。是一种开放型、交叉型的文学研究,它面对的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族文学现象,它主要运用比较方法,通过对不同民族文学现象的比较分析,探讨彼此影响和相互关系,目的在于寻求文学发展的横向借鉴。对我们来说,就是要通过与其他民族文学的比较研究,总结有益于我们的经验教训,更好地发展我们民族的文学。“比较文学”这个术语第一次是由法国学者阿·福·维尔曼于1829年在巴黎大学讲学时提出的,而真正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还应以1886年英国波奈斯特《比较文学》一书的出版为标志。1931年,法国著名学者梵·第根出版了《比较文学论》一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比较文学原理和有关研究方法,许多法国学者予以呼应,很快形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文学学派——法国学派。法国学派以注重“影响研究”为主要特征。他们不注重文学欣赏、不注重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主张通过实证考据,探求一个国家文学对另一个国家文学影响的渊源关系,即“事实联系”。它崇尚实证,重视资料和考据,治学严谨,目的在于追根寻源,不讲究美学分析。法国学派对于“比较文学”有着比较清晰的界说,注重比较文学与史学的结合也较为科学,但法国学派的比较文学研究只限于有影响的文学之间,有保守倾向。于是,以“平行研究”为标志的美国学派于二次世界大战后崛起。平行研究是对影响研究的一种反拨,它反对把比较文学局限于那种对直接影响的实证分析,而主张对相互无实际接触影响的文学进行比较。它注重美学分析,目的在于通过各民族文学异同及其原因的分析,探寻人类文学的共同规律。美国学派代表人物亨利·雷马克给比较文学下的定义十分宽泛:比较文学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而且研究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包括艺术、哲学、历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宗教学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这种定义大大地拓宽了比较文学研究的范围,克服了法国学派的偏狭,但也具有了某种程度的放任性。
比较文学是一门边缘学科,也同时是一门综合学科,它在“影响研究”与“平行研究”两大分支及方法下,还包括有“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主题学”、“题材史”及比较诗学等许多分支学科。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已有很长的历史,拥有自身独立的理论体系及丰富的实践,特别是近30年来,由于世界文化交流的日益扩展,比较文学已经成为具有世界性的人文科学的重要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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