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写法 : 又称正词法,正字法,指文字的形体标准和书写规则。
源自希腊语 orthographia──orthós (正确)和graphō(写字)。其社会功能是不考虑任何个人的发音或书写特点而使写法一致。广义的正写法包括字和词的正确写法、标点符号使用法等;狭义的正写法不包括标点符号。中国汉字的正写法主要规定字的正确写法和字体,故常以正字法为名;拼音文字的正写法主要解决有关词的书写问题,如规定字母表达音位的方法、词的定型化(分写、连写和半连写)、 大写规则、移行规则等等,故常以正词法为名。
理想的拼音文字(字母音素文字)应该是一个字母对应一个音位,或相反。但事实上却不然:或一个字母标记几个不同音位,如 英语c标记[s]或[k];或一个音位用不同字母标记,如德语 [f]用f、ff、ph或v标记;或一个字母标记一组音位,如俄语的я-[j]+[a];或一组字母标记一个音位,如 [∫]德语中用sch标记;有的字母不标记音位,如西班牙语的 h;有的音位无字母标记,如阿拉伯语的元音。
关于词的写法,一般遵守以下4个原则:①语音学原则:根据词的读音书写,即读音与书写一致,例如英语的desk(书桌),俄语的ученик(学生)。②形态学原则:要求书写时注意词的形态,同样的词素在任何地方都要写法一致,如俄语的Haд-、пoд-、 пpe д-,虽然其中的д有时读成清音。③ 历史原则:根据传统的写法书写,例如英语的knight(骑士),虽有三个字母(k、g、h)不发音,但仍要书写。④分化原则:用不同写法区分同音词,如法语的a(有)和à(在),又如汉语的chīdìhěnduō(吃的很多)和chīde hěnduō(吃得很多)。事实上,任何文字的正写法都是以一个原则为主,兼用其他原则。
词儿连写关系到如何划分词和词组的界限。连写为词,分写为词组,两种成分中间加短横则形成为半连写形式。有些表达新概念的词组, 开始时以半连写形式出现,以后逐渐演变成为词组, 如英语的computer-assisted-design→computer assist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
词儿的连写不仅受各自语言的语音、语法、语义特点的约束,而且还受传统习惯(约定俗成)的限制。不合理的分写或连写会影响文字的可读性。在一些语言(如汉语)中分写过多易造成同音词的增长,降低阅读速度;而连写过多, 可读性也差, 如德语Kraftfahrzeughaftpf-lichtversicherungsteilnehmer(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投保人)这个词由47个字母组成,读来费劲。类似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半连写形式,便于阅读。
大写规则一般用于句首第一个字母或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但有的语言(如德语)任何名词的第一个字母都大写。
至于移行,现行办法都以音节为准,即移行必须照顾音节的完整性。《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中规定:"如果需要移行的地方原来已有一个短横,在下一行开头再加上一个短横。"这项规定不仅解决了日益增多的半连写形式的移行问题,而且也补充了一般移行规则的不足。
汉字正写法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规范的汉字来纠正错字、别字,反对滥造简化字和滥用繁体字。1965年1 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6196个汉字),为通用汉字的范围、印刷用字和语文教学建立了楷书字形规范。《简化字总表》(2236个汉字)为使用简化字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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