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传】:
淸乾隆十七年—道光四年(1752—1824)。字冶亭,号梅庵。满洲长白人。乾隆三十七年进士。历官吏部主事、员外郞、郞中、侍讲学士、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郞、吏部侍郞、盛京兵、刑部侍郞、正蓝旗满洲副都统、漕运总督、广东巡抚、两江总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浙江巡抚等。着有《怀淸斋全集》、《白山诗介》、《淮上题襟集》。《淸史稿》卷三百五十三有传。
【集评】:
淸王昶《湖海诗传》:“冶亭尤工书法,北人论者,以刘相国石庵翁、鸿胪覃谿及君爲鼎足。”《铁公神道碑》:“楷书模平原,草法右军,旁及怀素、孙过庭,临池之工,天下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