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 :
通俗地讲就是作者回忆过去的事情,并且用文字记录下来;准确地说,回忆录是追记本人或他人过去生活经历和社会活动的一种文体,具有文献价值。回忆录与自传相似,因此容易被混淆。事实上它们最大的区别在于:回忆录主要记述他人他事,作者则是历史事件的参与者或切近的观察者;而自传则是作者个人的自我记述。
回忆录是一段历史的真实写照,是全面研究断代史不可或缺的资料之一,具有档案资料不可替代的存史价值。作为当事人为历史留下的文本,具备亲闻、亲见、亲历的特点,对历史细节披露最为详细,表达感情最为真切,然而因其根本特性是追忆,仍属于间接史料,失之准确是在所难免。
回忆录有公撰、私撰两种,公撰是有组织的集体协作方式,私撰则完全是个人化的写作。无论公撰、私撰,存史都须有公器意识,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不能虚构或歪曲。根据内容侧重点不同,可分为以写人为主和以写事为主两类。根据文字记录方式的不同,回忆录可分为亲笔回忆录和口述回忆录。亲笔回忆录即回忆录主人公亲笔撰写的个人回忆录。口述回忆录则采用本人口述、他人记录整理的方式,是人们通过口头转述将历史流传下来的口述史,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中国藏族的《格萨尔王传》等。与亲笔回忆录一样,口述回忆录因其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包含着原生态的历史,而成为官方史学的一大补充。
回忆录的写法,可以根据自己的经历详细地写出一个阶段的生活,也可写一个侧面。写作中要注意真实、广泛、突出六个字。真实,即真实记载作者的经历和观感;广泛,即回忆录不仅要回忆个人,而且要以个人为主线,串联与之有关的人和事,广泛触及生活的各个角落,反映社会的历史面目;突出,即回忆录中的人物要处于突出地位,所列事件要典型,不是平平淡淡的叙述。
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回忆苏格拉底》(1984)
在西方,很早就出现了回忆录这种文体。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色诺芬写了一本书,比较完整而忠实地记载了苏格拉底的言论和经历,书名就叫《回忆录》(又译《回忆苏格拉底》)。这可能是历史上最早以“回忆录”题名的书。法国作家C.-H.de圣西门的《回忆录》记述了17世纪90年代初至1723年的历史,其中对人物的刻画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英国首相W.丘吉尔的回忆录《第二次世界大战》(6卷,1948~1953)记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重大国际事件和进程。由于这部作品的“历史写作和传记价值”,丘吉尔获得了1953年诺贝尔文学奖。
在中国,撰写回忆录的历史也十分悠久。儒家经典《论语》,就是一部带有回忆录性质的著作。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可以看作是一篇回忆录文章。古人撰写的一些吊唁文章和墓志铭,也带有回忆录性质。到了近代和现代,回忆录这种文体有了很大的发展。《回忆鲁迅》(1952)是中国现代作家冯雪峰以记述人物为主的回忆录文学。韦君宜的《思痛录》是当代比较有影响的回忆录。新时期以后还出现了以抢救1919年至1949年三十年间与新文学相关的历史资料为宗旨,主要刊发五四以来作家们的回忆录和传记文章的专门刊物《新文学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