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露 : 《诗经·召南》篇名。《诗序》认为“《行露》,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鲁诗》则谓:申女许嫁,夫家礼不备,女以为轻礼违制,不可以行,夫家致之于讼。女终持义不往。“君子以为得妇道之宜,故举而扬之”(刘向《列女传·贞顺》)。细味诗意,当以《诗序》说为长。朱熹亦言:“女子有能以礼自守,而不为强暴所污者,自述己志,作此诗以绝其人”(《诗集传》)。故当为女子拒绝已有妻室的男子逼婚之诗。共三章,首章三句,二、三章六句。诗中连用反诘谴责对方,钱钟书《管锥篇》:“明知事之不然,而反词质诘,以证其然,此正诗人妙用。”后世诗歌反诘修辞手法当滥觞于此。首章“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宋王柏以为“与二章意全不贯,句法体格亦异”,为“乱入无疑”(《诗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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