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 :
全3册。1962年7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初版,1979年以简体字重印。余冠英任全书总负责人,参与编写的18位学者分为3个小组:上古至隋段(第1册),由余冠英兼任主持,胡念贻、曹道衡、刘建邦参加。唐宋段(第2册),由钱锺书主持,力扬、陈友琴、乔象锺、蒋和生、吴庚舜、王水照参加。元明清段(第3册),由范宁主持,吴晓铃、陈毓罴、刘世德、邓绍基、梁共民、徐凌云参加。全书分为“封建社会以前文学”与“封建社会文学”两大部分,共设77章,从上古写到鸦片战争(1840),其后的近代文学未及论述。“封建社会文学”部分又分为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唐代、宋代、元代、明代、清代等八编。编写主旨是“力图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比较系统地介绍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过程,并给古代作家和作品以较为恰当的评价”。以时代为序,以作家为纲,分期介绍各体文学代表作家、流派的成就和地位,基本上以封建王朝的交替为分期标志,各期内又分出文学发展的不同阶段,紧扣社会时代变化来解释文学的成因。对陶渊明、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陆游、辛弃疾、关汉卿、汤显祖、蒲松龄及《诗经》《楚辞》《史记》《西厢记》《三国志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等重要作家作品,辟有专章,大致按时代背景、作家生平、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加以论述,关于魏晋南北朝“佛经翻译”、唐代“变文和民歌”、“宋代的诗话”、清代“民歌和讲唱文学”等章节的论述尤富特色。此书知识详备,体系完整,重点突出,资料扎实,观点平稳,结论审慎。曾作为高校文科教材,被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学史研究的一大收获,影响巨大而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