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自试表》 :
三国魏曹植撰。原文见于《三国志·陈思王植传》与《文选》卷三十七。此文作于太和二年(228),《三国志》载:“二年,复还雍丘。植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三国志》卷十九)此文吐露了曹植建功立业的壮志,骈文气息浓厚。文中写到他听到魏军在一次战争中被吴军打败时说:“流闻东军失备,师徒小衂,辍食弃餐,奋袂攘衽,抚剑东顾,而心已驰于吴会矣!”(《文选》卷三十七)但他深知曹睿未必会任用他,所以他继续阐明情理:“臣闻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通过列举史实晓之以理,让曹睿释怀,希望他能不计前嫌。然后抒发自己的感触,动之以情:“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代,臣独何人,以堪长久?常恐先朝露,填沟壑,坟土未干,而身名并灭。臣闻骐骥长鸣,伯乐昭其能;卢狗悲号,韩国知其才。是以效之齐、楚之路,以逞千里之任,试之狡兔之捷,以验搏噬之用。”这两段文字多用对句铺陈排比,真情流露,读来自然流畅。
明刻本《梁昭明文选》卷十六中的《求自试表》
曹植在此文中一直保持着诚挚、恳切的口吻,但并非哀求乞怜,而是持论甚高,堂堂正正,以尽忠报国为最高诉求。曹植在文中一再强调自己与曹睿是“分形同气,忧患共之者”,迫切地表示自己愿亲征,或“西属大将军,当一校之队”或“东属大司马,统偏师之任”,效“锥刀之用”以“萤烛末光,增辉日月”。愤懑激越的情绪,通过含蓄的语调、委婉曲折的手法表现出来,形成一种有放有收、若含若露、亦刚亦柔的风格。明人孙矿评曰:“佳处在作得有肉,高处在气力驱遣,而妙处则又在意到即写。”(《文选集评》卷九)